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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贸区港司 类型:原创 分类:其它

2021-06-07 11:48

自由贸易试验区第四批“最佳实践案例”:10.中欧班列运费分段结算估价管理改革

中欧班列运费分段结算估价管理改革(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提供)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四川自贸试验区)推行中欧班列(成都)运费分段结算估价管理改革,实现班列国内段运费不计入货物完税价格,有效降低企业成本,为稳外资稳外贸发挥积极作用。

一、主要做法

《海关进出口货物审价办法》规定,货物运抵境内输入地点起卸后发生的运输及相关费用不计入货物完税价格。成都海关会同片区管理机构、班列运营平台,紧扣有关规定,科学解析国际铁路运输成本构成,推进重构运费机制、优化物流组织、完善单证格式、规范贸易术语等集成改革措施,将境内段运费从完税价格中扣除。

(一)科学合理分摊境外、境内段运费。

明确计算方法,合理分摊国际、国内段运费。引入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解析国际联程运输业务情况,从功能、风险和转让定价等方面分析,提供合理、客观、可量化的国际、国内运费拆分方法。依托事务所的咨询报告,确定以中欧班列承运方境外、境内段成本比例对应测算进口企业实际的境外、境内段运输成本,并由班列运营平台出具境内段运费测算说明。根据计算方法和班列运营平台每季度对外公布的中欧班列(成都)运费价格,确定进口企业国际、国内段运费。

(二)出台《操作指引》,分步推进实施。

依据上述方法测算出境内段运费后,货代公司在向进口企业开具的国内增值税发票或相关单证上备注国内段运费金额,报关企业在进口货物报关单上备注国内段运费金额,形成完整证据链条,保障报关单随附单证合规性。按照“分步推进、先易后难”原则,完成FOB、EXW、CIF成交方式下国内段运费不计入进口货物完税价格试点。出台《中欧班列(成都)境内段运费不计入完税价格申报操作指引(试行)》,明确CIF、FOB等多种方式下单证准备要求、海关报备流程、风险评估机制等。

(三)开展定期评估,防控风险。

依据班列开行与运价波动情况,及时测算调整不同时期中欧班列国际、国内段合理运费水平。每月收集企业享受改革试点的报关单、实际缴纳税款额、扣减税款额等信息,每季度开展批量复核,对存在价格疑问的报关单,及时启动价格质疑程序。

二、实践效果

(一)创新班列运费分摊机制,实现降本增效。

通过对审价法规的准确适用,在合法合规原则下,按照利润分割法,将进口货物从阿拉山口等沿边口岸至成都铁路口岸的运输费用从货物完税价格中合理扣减,降低进口征税基数。开展试点以来,商品范围从汽车整车扩大到进口肉类、红酒、矿石产品,从单箱试点扩大到整列应用,线路从蒂尔堡、罗兹扩展至中欧班列全线。截至2021年3月底,共有653票货物实现了国内运费扣减,货值共计2.93亿元,降低税负成本2%。

(二)构建透明价格体系,提升班列竞争力。

改革切实惠及货主企业,有利于营造透明、公平的中欧班列市场价格环境,吸引企业更好地利用陆上运输通道。新冠肺炎疫情以来,中欧班列(成都)各项业务指标逆势增长,2020年全年开行2440列,同比增长57.3%,累计开行超过6000列,外贸进出口增长42.4%。2021年1—3月,中欧班列(成都)开行694列,同比增长55.3%。

(三)规范贸易术语应用,保护企业权益。

引导中欧班列进口企业规范使用适合铁路运输的贸易术语,提高进口企业运费议价能力,保护企业国际贸易权益。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中欧班列运费分段结算估价管理改革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以境内段运费扣减作为突破口,可推动运费机制的优化和重构,为中欧班列发展注入更多创新动能。下一步,积极推动更多主体参与改革,推进改革逐步从成本扣减向实际发生额扣减转变,从中欧班列向海铁多式联运拓展。进一步扩大改革覆盖面,为全国中欧班列运费分段结算估价管理改革探索可复制推广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