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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贸区港司 类型:原创

2023-10-16 15:14

对十四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3510号建议的答复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建设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时代推进改革开放的重要战略举措。10年来,自贸试验区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以防控风险为底线,进行积极探索和大胆尝试,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截至目前,已在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政府职能转变等领域形成278项制度创新成果在全国或特定区域复制推广,形成了改革红利共享、开放成果普惠的良好局面。

2015年福建自贸试验区挂牌运行以来,商务部积极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建设,指导其围绕战略定位,认真落实有关方案确定的改革试点任务,持续深化差别化探索。推动印发《国务院关于支持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38号)、《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贸易投资便利化改革创新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21〕12号),指导福建自贸试验区抓好相关政策落地实施;梳理总结福建自贸试验区探索形成的“直接采认台湾地区部分技能人员职业资格”“推动两岸征信信息互通、优化信贷服务”“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四个一’”等一批高质量的制度创新成果,向全国复制推广。

下一步,商务部将积极支持福建自贸试验区加快实施自贸试验区提升战略,进一步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推进制度型开放,在推动高水平改革开放、高质量发展以及两岸融合发展方面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同时,将继续支持福建省复制推广自贸试验区已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结合自身区位优势,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和政府职能转变,营造更优营商环境。

关于福建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事宜,商务部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研究相关工作。

感谢您对我国商务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商务部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