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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自贸试验区打造 面向南亚东南亚跨境电力交易平台

    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云南自贸试验区)立足“沿边+跨境”特色,深入实施总体方案赋予的“逐步建成面向南亚东南亚跨境电力合作交易平台”的改革试点任务,依托昆明电力交易中心,积极建立跨境电力交易体系,推动形成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开放前沿。

一、主要做法

昆明电力交易中心成立于2016年,云南自贸试验区设立后,该中心紧紧围绕总体方案要求,以制度创新推进跨境电力交易平台建设

一是打造电力交易“云南模式”。因地制宜设计注册方式、交易品种、结算流程、市场服务等各环节节点,打造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的跨境交易平台,形成“中长期交易为主,日前短期交易为补充”的电力直接交易“云南模式”,创新设计价格激励、电量激励等机制,成为全国首家开展日前电量交易的平台。

二是推进跨境电力交易市场化运作。坚持市场化运作原则,构建跨境市场化交易机制,首创“电子商务+电力零售”新模式,打造“淘电”电力交易电子商务平台。

三是创新优化跨境电力交易结算机制。在跨境主体电费结算上打通交易、计量、结算各环节,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结算,降低人工操作失误,打造有效率、安全可靠的跨境电力交易平台。

四是吸引境外主体入驻平台、参与交易。通过“互联网+”电力交易平台,降低交易门槛,吸纳不同类型发电企业、电力用户、售电公司参与跨境市场化交易。利用跨境通道容量与缅甸、老挝及越南开展市场化交易,跨境市场主体可选择通过自主申报、代理商代理、售电公司代理等多种方式参与电力市场。

二、实践成效

一是跨境电力交易主体持续增加。现有100余家境外购售电主体,涵盖老挝、越南、缅甸三个国家的发电集团、中资企业、边境工业园区等市场主体。

二是跨境电力交易量稳步增长。云南电网通过21条输电线路与越南、缅甸、老挝联网,已形成多电压等级互联互通的格局。“十三五”期间云南电力市场跨境交易电量累计超过176亿千瓦时,出具跨境电力市场化结算单600余份,交易额超过12亿美元,电力已成为云南省第三大出口商品。

三是跨境电力主体交易便捷高效。境外主体在平台交易签订电子合同,实现电力交易线上进行,无需多次往返昆明电力交易中心办理业务,为境外主体节约直接经济支出40%以上。

四是国际产能合作不断加深。立足国内大循环,实现对境内外资源和市场的整合利用,构筑起与南亚东南亚国家的双边多边能源合作机制,促进形成面向南亚东南亚的互联互通、产能合作的新格局,服务融入“一带一路”建设。

下一步,云南自贸试验区将进一步优化电力交易平台建设,扩大交易中跨境人民币结算范围,不断丰富现货电力交易品种,逐步形成以市场供需为引导、跨境电网和电源建设配套跟进的互联互通新模式,建立输电权拍卖、平衡市场等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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